扬州关于清明期间有序恢复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09-20 13:13:13佚名

  关于清明期间有序恢复现场祭扫活动的通告

  扬控发〔2020〕133号

  目前,全市已连续多日无新增新冠肺炎病例,疫情总体形势平稳,呈现积极向好的态势。为满足部分市民群众清明节现场祭扫需求,在继续倡导网上祭扫、代为祭扫的基础上,决定从3月27日起,有序恢复全市各大墓园现场祭扫。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远程祭扫。倡导网络祭扫、居家追思、代为祭扫等绿色祭扫方式。广大市民可通过“我的扬州”“扬州发布”APP手机客户端进行网络免费祭扫或委托有条件的墓园代为祭扫。

  二、实行错峰祭扫。市民可从3月27日起,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市属墓园祭扫,县(市、区)墓园现场祭扫,可通过各地公布的殡葬服务机构电话进行预约。各大墓园按照分时段限流、错峰祭扫的原则,确定每日入园祭扫人数并适当延长服务时间(早7:00-下午5:00),实行限量预约、约满为止。

  三、实施限流祭扫。各公墓实行每日入园人数限制管理,工作日每户祭扫不超过5人,节假日每户祭扫不超过3人,市民应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统筹安排好时间,避免清明假期集中扎堆开展祭扫。动员年老体弱的亲属不要现场祭扫。异地祭扫人员应服从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管理的各项规定。对境外及湖北回扬人员,必须满足隔离期14天以上、且获得相应健康码的条件方可赴墓园现场祭扫。严禁车辆入园,严禁携带宠物入园。

  四、推行有序祭扫。市民须持有身份证、健康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实名登记、健康筛查和轨迹查询。如遇限流需要排队,应保持间距,耐心等候,防止集聚。

  五、开展低碳祭扫。积极倡导采用敬献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缅怀先人。鉴于疫情防控要求,提倡文明祭扫、从简祭扫,禁止携带纸扎祭品入园和焚烧。禁止在林区、散坟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

  清明自古有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感恩先人的传统,但今年清明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再次呼吁广大市民以实际行动支持文明殡葬、支持疫情防控。

  扬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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