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才人事激励措施的通知》。
新政策明确,要开辟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编制绿色通道。《通知》明确,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的医务人员,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以及获得记功、记大功奖励并已经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本单位有编制空缺的,由所在单位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接办理进编手续。
本单位暂时没有编制空缺的,待编制空缺后,即时优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进编手续。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的其他医务人员(含民营等非事业性质医疗机构人员),在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自疫情一级响应结束后3年内,由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统一组织定向招聘,应聘人员自主选择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