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扬州进口冷链食品可以免于集中监管

社会热点2022-09-20 10:42:12佚名

  自2021年1月11日起,进入扬州市区(不含江都区)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须首先进入广陵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取得《扬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以下简称《出库证明》)。各县、市及江都区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事宜由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另行通告。

  免于集中监管的两类情形:

  1、持有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报告以及上海市或省内其他地区集中监管仓出具的出库(消毒)证明的;

  2、经评估论证的部分大型超市、连锁餐饮服务单位和星级酒店采购销售的海关检验检疫、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消毒证明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免于集中监管的市场主体须落实有关防控要求,并将追溯信息及时上传至“扬州市冷链食品监测平台”。

  补充:“扬州冷链食品检测”小程序二维码

本文标签: ,食品  ,冷链  ,江都  ,扬州市  ,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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