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们好!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接市公安局紧急通知,自8月2日始,我院新生儿户口申报窗口暂停办理户口申报服务,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提倡广大市民按照“必办件、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尽量选择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扬州公安微警务公众号、交管12123APP等线上办理途径,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对于急需、必须办理的事项,建议广大市民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电话等方式提前预约(非紧急审批服务事项暂停预约)。
同时,为确保住院期间顺利领到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在来院待产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1.新生儿父母应同时到场申领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委托书》须经公证。
2.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应为正反两面、A4纸规格)以及新生儿姓名(一旦确定不可变更)。
地点:住院部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
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法定假日除外)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