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主城区第七轮大规模核酸检测的通告(第33号)
为迅速查清并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链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定于8月12日13:00开展主城区第七轮大规模核酸检测,现就有关安排及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全部居民(含外地在扬人员)。
二、检测地点
各地设置的大规模核酸检测采样点详见各区(功能区)通知,重点人群的采样按(苏防控防指〔2021〕68号)文件执行。
三、有关事项
请各位市民按照所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
请各位市民检测时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并主动出示“苏康码”,接受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各位市民支持配合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