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邮有序放开部分经营场所 江苏扬州高邮市新闻

社会热点2022-09-20 05:46:41佚名

  商家恢复营业申请书

  根据当前我市及周边县(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满足相关防控条件的基础上,有序放开部分服务业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暂不开放的服务业经营场所

  全市范围内的棋牌室、公共浴室、游泳场(馆)、足疗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戏厅(室)、舞厅、KTV、网吧、线下培训机构等场所暂不予以开放,开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对有序开放服务业场所的相关要求

  (一)开放场所共性要求

  除上述暂不予以开放的服务场所外,全市其他服务业场所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均可有序开放。一是由商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从业人员核酸证明,辖区管理部门提供上门服务批准后方可营业;二是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大对所属场所的日常消毒力度和频度,并保持场所通风;三是商家须安排专人查验苏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劝导每位顾客全程佩戴口罩;四是建立进店人员预警机制,进店人员不得超过本店最大承载量的50%且人员要相对分散,人员一旦超过上述要求,要及时进行预警并采取限制分流措施;五是商家对本店员工身体健康状况、交往情况、旅居史要每天及时检测,做到底数清楚,对员工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疫情扩散负完全责任。

  (二)餐饮服务场所的个性要求

  1、餐饮店提供包间用餐时,须实行实名制登记,每个包间仅限一桌。包间内人数不得超过餐位数的一半(最多10人)。

  2、堂食经营要严格控制就餐人数,最多可安排原餐位数一半的人员就餐。

  3、饺面店要引导就餐人员分散就坐,餐桌要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执行分隔就餐。

  为确保有关服务业场所的有序开放,市级相关场所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巡查,一经发现未按要求履行防控责任的,坚决予以关停。市社区防控组(社会维稳组)将组成督导组对相关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及有关场所履行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履职不到位和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部门和商家,视情进行严肃问责和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标签: ,场所  ,防控  ,服务业  ,疫情  ,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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