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是市民良好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社会道德诚信的体现。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月18日正式施行。其中:
☑携犬出户应当系犬绳、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携犬出户应当佩戴犬牌。违者将视为无主犬收容。
☑禁止携犬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不得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乘坐公共汽车。违者将依法处罚。
市民发现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公安)、80988333(农业农村)、12319(城管)、12345(政风行风热线)等进行举报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