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政策条件和标准
(一)购房补贴
返乡创业人员自企业注册登记当月起三年内(计算到月),在徐州首次购买(以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备案时间为准)普通商品住房(仅限申请人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的可按照购房总价的5%申领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购房总价以购房发票金额为准。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已享受过各类型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二)金融支持
返乡创业者个人最高可申请50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凡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的均据实贴息。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按同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三)财政奖励
对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社会保险费且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返乡创业企业给予梯度奖励,奖励金额参照其年度内入库的各项税款地方留成部分划分(不包括代收(代扣)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契税、耕地占用税、稽查查补税款、五险一金和在税务部门办理了收入退还的税款和查补入库的税款):不高于40万元(含40万元)的,奖励实际数额的50%;40万元到60万元(含60万元)的,奖励实际数额的60%;60万元到80万元(含80万元)的,奖励实际数额的70%;80万元以上的,奖励实际数额的8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