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将从2月24日起,逐步恢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此外,2月21日起,恢复市区至各县(市)的直达客运班线,并将有序恢复所有省、市、县际客运班线运营。
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号)
关于全面暂停徐州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和汽车客运班车包车运营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27日零时起,全面暂停徐州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和汽车客运班车、包车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徐州市区城市公交车辆(徐州东站至徐州站单向点对点接驳线路除外)及轨道交通(地铁)运营。
二、暂停徐萧、徐宿等省际毗邻公交运营。
三、暂停徐州市区发往外地的省、市、县际客运班车和包车运营,同时不再接纳对开班车来徐。客运企业要做好退票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限制出租汽车运营范围,徐州市区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运营范围不得超出主城区和铜山新区。所有乘坐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的乘客,一律佩戴口罩乘车,对不佩戴口罩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运营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和汽车客运班车、包车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告,恳请广大市民、旅客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