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个小区试点
2020年完成25个小区
(通州区5个、崇川区10个、
港闸区5个、开发区5个)
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管理试点
试点时间为
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分类标准
试点区域执行四分法分类标准: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三)厨余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菜皮菜叶、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有机易腐生活废弃物。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投放点设置
围绕“方便居民、利于管理”思路,按照每300—500户或者服务半径100—300米设置1个点位的原则要求,合理设置不少于1处原则上不小于20平方米的封闭式生活垃圾分类厢房(鼓励采用装配式垃圾厢房)和若干定时定点投放点,均配备240升容量厨余垃圾(绿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可回收物(蓝色桶)收集容器,并具备必要的洗手、破袋器具。
垃圾厢房应密闭、地面硬化,配套供水、排污、接电、通风、除臭、破袋、消毒、清洗、计量、视频监控等设施,并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分类厢房和定时定点投放点要在显目位置标注各种垃圾属性,方便居民投放,公告投放时间、清运频次、管理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
原则上定点投放点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在做好居民宣传基础上,可以设置误时投放点,误时投放点数量比例应等于或少于定时定点点位数量。
同时,规范设置导向指示标志标识,在住宅小区公共宣传栏、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定时定点投放点点位、投放时间及明确设施管理责任,管理要求。
建立定时定点投放制度
引导居民在固定时间段到机制投放点分类投放垃圾,垃圾厢房和投放点开放时间原则上为上午7:00—9:00,晚上6:00—8:00,其余时段封闭投放口,禁止投放垃圾,开放时间段和时长可根据小区定时定点推进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及增减。
在实施初期,工作小组协调物业增加巡查、保洁频率,防止发生环境卫生质量下降,做好对约定时间段以外定点定位、误时投放点位及其他区域内垃圾非规范投放现象的记录、反馈和公示。
加强乱倒乱堆垃圾管理
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巡查,对居民随意倾倒垃圾等违规行为,做好规劝引导;
保洁员应做好分类收集及驳运,即时反馈每日分类情况;
对经反复教育仍不听劝阻、不支持主动分类的居民,采取必要的曝光、通报等措施,予以警示提醒;
辖区城管执法队伍加强对乱倒乱堆垃圾、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衡。建议仍应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出行,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
小编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