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时间为
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
投放点设置
围绕“方便居民、利于管理”思路,按照每300—500户或者服务半径100—300米设置1个点位的原则要求,合理设置不少于1处原则上不小于20平方米的封闭式生活垃圾分类厢房(鼓励采用装配式垃圾厢房)和若干定时定点投放点,均配备240升容量厨余垃圾(绿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可回收物(蓝色桶)收集容器,并具备必要的洗手、破袋器具。
垃圾厢房应密闭、地面硬化,配套供水、排污、接电、通风、除臭、破袋、消毒、清洗、计量、视频监控等设施,并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分类厢房和定时定点投放点要在显目位置标注各种垃圾属性,方便居民投放,公告投放时间、清运频次、管理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
原则上定点投放点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在做好居民宣传基础上,可以设置误时投放点,误时投放点数量比例应等于或少于定时定点点位数量。
同时,规范设置导向指示标志标识,在住宅小区公共宣传栏、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定时定点投放点点位、投放时间及明确设施管理责任,管理要求。
小编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