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长三角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工作流程

社会热点2022-09-19 21:34:05佚名

  自2021年2月19日起,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在长三角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即可,再也不用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

  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对自愿选择跨省网上迁移服务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

  (二)准予迁入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迁入、并自愿选择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三)迁出注销

  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四)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下一步,三省一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方式,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助力长三角区域率先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目标。

  【拓展】

  

本文标签: ,申请人  ,公安机关  ,户口  ,跨省  ,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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