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疾控中心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健康提示

社会热点2022-09-19 21:32:38佚名

  西双版纳州疾控中心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健康提示

  一、入(返)西双版纳州前7天有贵州、西藏、四川、青海、新疆、海南和黑龙江省大庆市、辽宁省大连市、广东省深圳市等地旅居史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有西藏、贵州旅居史入(返)西双版纳州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完成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间从离开西藏、贵州之日算起。入(返)西双版纳州超过7天的,至少完成“3天2检”;不足7天的,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补足居家健康监测时间差距。

  (二)有四川旅居史入(返)西双版纳州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每天1次核酸检测,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第4天各完成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三)今日起对有青海、新疆、海南和大庆市、大连市、深圳市等地旅居史入(返)西双版纳州人员调整为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管控,入(返)西双版纳州后一律进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已开展免费“落地检”的入(返)西双版纳州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前期已落实隔离管控的人员,按照前期管控措施执行,完成管控期限、核酸检测阴性的及时解除隔离管控措施。

  以上各地区入(返)西双版纳州人员要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不外出,由属地指挥部安排上门采集标本。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四)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等风险人员管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二、州外入(返)西双版纳州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告。密切关注本人入(返)前7天内行程动态,若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电话和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指挥部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已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暂缓入(返)西双版纳州。

  三、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离开西双版纳州的所有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日常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维护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六、非必要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高、中、低风险地区以及实施静态管理的地区。确须前往的,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入(返)西双版纳州提前报备,并报告所在单位、目的地社区(村)和疫情防控部门,入(返)西双版纳州后主动配合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西双版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19日

本文标签: ,西双版纳  ,核酸  ,防控  ,疫情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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