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沛县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社会热点2022-09-19 10:12:12佚名

  沛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根据具体情况划定区域【南环路以北(包含孔庄、邓园、蔡庄、南孔庄、封楼、陈楼、裴堂)、东环路以西(包含东关社区、蒋庄、北孔庄、韩楼、王楼、前滩、宋庄)、大屯街道天津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包含腾飞家园)、安国湿地公园、千岛湿地公园等景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和限制燃放期限及燃放时间

  从2020年1月13日起,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制品(电子鞭炮除外);禁放区域外的限制燃放区域内限制燃放时间为每晚二十二时至次日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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