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安徽省宿州市来(返)邳人员和河南省新乡市奥密克戎密接者共同活动轨迹人员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或入住酒店报告的通告
(2021-05)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1年12月15日,经宿州市、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省外来宿州一名人员为阳性,经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朱某,男,常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开发区,在绍兴市上虞区云栖凤鸣建筑工地务工。12月11日乘坐G1866(02车02D)自绍兴东至宿州东,当日11时36分到达宿州东站,先后乘出租车、公交车、岳父电动车到达大营新村岳父母家中(自述全程佩戴口罩,到岳父母家后电话报备至村委会,与岳父、岳母、儿子同住,后无外出)。12月11-14日居家健康监测,12日首次核酸检测阴性,14日下午接大数据排查由村里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5日11时许复核阳性。
2021年12月14日,河南新乡市卫辉市接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该市段某某为广东省境外输入奥密克戎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段某某目前在卫辉市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对其家中环境、物品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11朋27日至12月15日的活动轨迹如下:
经核查,段某某由加拿大乘AC025航班58H(与确诊病例同航班),于11月27日6时40分入境上海。11月27日至12月11日,在上海市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11日解除集中隔离。12月11日12:36-17:42,乘G1928次高铁4车厢06C由上海虹桥站至郑州东站,17:59-18:19转乘G6694次高铁15车厢03D由郑州东站至新乡东站,到达新乡东站后,其家人将私家车开至新乡东站,由段某某自行驾车返回家中进行居家隔离,与家人接触时均佩戴口罩。12月11日20时左右返回安都乡家中,未外出。12月12日14:30,亲戚刘某在大门口为其送生活物品,两人未见面;16时左右,在门口与邻居段某有过短暂交谈,两人距离三米。其余时间,未接触过其他人。12月13日至15日期间,未外出,未接触其他人。
为切实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筑牢“外防输入”防线,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防护,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12月11日以来有安徽省宿州市旅居史的来(返)邳人员,在抵邳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或者入住酒店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及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凡以上时间段有与河南省新乡市奥密克戎密接者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或者入住酒店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及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故意隐瞒疫情中高危地区旅居史不主动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邳州市公安局
二O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