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通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是怎么样的?

社会热点2022-09-18 10:47:32佚名

  二、培训补贴标准

  (一)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等)可享受补贴:理论课15元/课时·人(每天按8课时计算)、实操课20元/课时·人,补贴总课时不超过80课时。创业能力培训补贴为1000元/人。

  (二)取得职业类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在市区就业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可享受补贴: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2000元/人,高级工(初级职称)3000元/人,技师(中级职称)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

  (三)以工代训补贴。从2020年起,疫情防控期间,市区企业新招录的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以工代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四)技能、创业竞赛培训补贴。凡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创业竞赛的相关单位(机构、企业,下同)及个人(项目),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1.培训推荐选手参赛的单位(创业实体),根据实际参赛人数,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国家级及世界技能大赛2万元/人(项目),省级1万元/人(项目),进入市一类竞赛决赛的5000元/人(项目)。

  2.承担省级及以上赛前集训的单位,按照实际产生的培训(集训)费用给予补贴。

  3.需要开展赛前集训的展示型竞赛项目,经事先报备同意,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给予单位培训补贴,省级及以上不超过80元/课时·人,市级不超过50元/课时·人,补贴上限不超过40课时。对参加市级及以上竞赛的创业项目,进行辅导培训给予2000元/项目的补贴。

  4.经选拔的参赛选手,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国家级及世界技能大赛1万元/人,省级5000元/人,进入市一类竞赛决赛的1000元/人。

  (五)企业组织一线在职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境内培训不少于40课时的,给予1万元/人一次性补贴;境外培训不少于80课时,给予5万元/人一次性补贴(政府资助的除外)。

  (六)首次参加经济薄弱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民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和职业农民技能培训,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给予不超过2000元/人一次性培训补贴。

  (七)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及以上),参加技能研修提升培训,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给予不超过2000元/人一次性培训补贴。

  (八)企业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照《南通市市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细则》(通人社职〔2019〕15号)执行。

  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退役军人,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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