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启东加强沿江沿海大堤外侧区域安全管控

社会热点2022-09-18 10:36:16未知

  近期,一些人员擅自进入我市长江沿线及沿海大堤外侧近水区域活动,引发严重后果。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全市沿江沿海公共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安全生产事故及私自下江下海意外事件的发生,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管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启东市沿江沿海安全管理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在我市辖区的所有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市管理意见,严禁非法捕捞、无证养殖、非法运输、擅自水上作业等违法行为;非生产建设等必需,严控人员进入长江沿线及沿海岸线大堤外侧区域活动。

  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或携带未成年人到长江沿线及沿海岸线的近水危险区域活动。

  三、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方位、多层次、广渠道将未成年人安全教育、警示提示、安全防护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织密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全市各村委、社区、学校要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重点看护好留守儿童;全体家长要切实履行好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严防未成年人私自进入沿江沿海涉水区域活动。

  四、市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履职,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沿江沿海各镇(园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网格化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劝阻闲散人员进入长江沿线及沿海岸线大堤外侧区域活动,确保每一米海堤(江堤)、每一个港口、每一块滩涂、每一片海域都纳入公共安全监管范围。

  五、在整治和管理过程中,凡抗拒、阻挠执法部门和区镇依法履行公务的,市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不从事、不参与本通告禁止活动。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和属地镇(区)政府举报。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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