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期:缩短至15天,1月29日起售2月12日(正月初一)车票
为配合各地政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避免重复购票退票给旅客带来不便,自发售2月12日(正月初一)车票起,铁路车票预售期调整为15天,即1月29日起售2月12日(正月初一)车票。1月14日至1月28日,只发售2月11日(除夕)及以前的车票。
1.自1月29日起,旅客可在同一起售时间通过12306网站、铁路12306手机App、电话订票、自动售票机、车站窗口和代售点方式购买车票,具体起售时间可通过12306网站(含客户端)查询。
2.自1月14日起,旅客因行程改变需退票的,免收退票费的时间期限由原规定的开车前15天以上同比例调整为开车前8天(含当日)以上;7天及以内退票的,仍按48小时以上、48~24小时、24小时以内梯次退票收费规定执行;办理改签和变更到站业务时,仍不收取改签费用;其他情况仍按原规定执行。如遇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旅客出行需要办理退票的,铁路部门将及时公告相应退票措施。
注:多条铁路河北各站暂停发售进京车票
铁路部门介绍,自1月9日起,京沪、京沪高铁、京九、京广、京广高铁、京原线河北省内各站暂停发售前往北京地区各站车票。石家庄、邢台地区各站暂停发售前往全国各站车票。此外,旅客办理1月8日24时前已购河北省内各站前往北京地区各站的有效车票退票时,均不收取退票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