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安排
二、关于做好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来如返如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的紧急通知
9月10日以来,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先后报告多例新冠感染者。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加强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来如返如人员的健康管理,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防控措施:
1、落实市民自主申报和社区排查工作。8月27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旅居史、8月30日以来有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旅居史的来如返如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主动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各镇(区、街道)、各单位应对以上人员加强排查,规范做好后续医学管理及排查信息日报等工作。
2、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落实14天(自离开中风险地区之日起)集中医学观察+7天集中健康管理+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并在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免费核酸检测点:各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对8月27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8月30日以来有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抵如后严格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免费核酸检测点:各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所在地区和有病例报告的地区。如需前往应做好个人防护,返如后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单位报告,按照我市防控规定进行健康管理。
5、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报告旅居史。
6、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有序前往定点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