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江苏如皋疫情防控指挥部)

社会热点2022-09-17 06:58:37未知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疫情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即日起,所有人员进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场所、沿街店铺、两站一码头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须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农批市场等重点场所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行程卡带“*”及健康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所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按“应检尽检”要求组织核酸检测,不能提供规定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岗工作。

  4.对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如被确定为密接、次密接以及其他经研判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其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的隔离费用自行承担。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拓展】

  

  

本文标签: ,核酸  ,疫情  ,的人  ,场所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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