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疫情防控工作提醒 海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社会热点2022-09-17 06:31:57未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做好海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输入输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如下:

  1.非必要不离海,非必要不来(返)海。

  2.确需离海的,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严格落实外出抵返“双报告、双报到”制度。不前往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区,如必须前往,应在报备时明确向报备单位说明,报备单位应明确告知其返海后管控措施。确需返海的,所有南通市外来(返)海人员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南通百通APP”返通出省报备模块进行网上申报,抵海后于12小时内就近核酸采样检测

  3.对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有国内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来(返)海人员;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行程卡带*)的人员;以及其他南通市外来(返)海人员,按照分类管控措施进行健康管理,实行集中隔离的,隔离期间费用自理。

  4.对于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存在交集、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形的人员,要“早发现、早管控”。要求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于故意隐瞒、未及时报备或不遵守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卡口查验等防疫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5.行程卡带“*”人员、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停止聚集性活动,不开展线下节庆和非必要会议、文体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按相关规定办理”。

  6.各区镇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坚持分级分类、精准管控,全面做好辖区内来(返)海人员摸排、登记、管理等工作,如发现红码、黄码、带“*”人员,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做到应查尽查、应报尽报、应管尽管。

  7.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指导督促本行业重点场所充分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扫“场所二维码”,查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测温、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发现行程卡带“*”人员、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立即登记并向属地社区(村居)报告,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8.对周边疫情地区来海车辆和人员实行逢车必查、逢人必查,严格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和健康码。

  9.广大市民在接收境外及国内城市快递和物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减少直接接触;选择在户外通风处拆件,内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按“其他垃圾”分类投放;需拿回家中的内外包装以及邮件快件本身,按照“消一层、撕一层”原则,用消毒剂进行全面消毒后再使用;处理完邮件快件后及时进行手消毒或清洗双手。明确为涉疫物品的接触人员,所在社区(村)和单位要第一时间按规范处置。

  10.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疫苗还要及时种。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11.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凡知晓重点地区来(返)海人员情况的,及时上报所在村(社区)或单位。

  【拓展】

  

  

本文标签: ,报备  ,人员  ,疫情  ,防控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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