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1月28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明确要求除相关企业外,省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警方提醒,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余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生产经营所在地辖市、区人民政府或常州经开区管委会现场审核通过后报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方可提前复工。
春节期间未停产的企业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可维持现状生产,如需增加在岗职工规模扩大生产的视同提前复工,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生产经营所在地辖市、区人民政府或常州经开区管委会现场审核通过后报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
市政工地:
当前常州市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市住建部门要求市政工地:2月20日后方可复工开工,并倡议市政工人做到返常返岗要报告。返回常州,做到“三报告”:主动向入常交通卡口、车站检查人员报告;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委员会(村委会)报告;主动向所在公司或项目部报告。报告旅行史、接触史,报告当日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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