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共和县最新进出隔离政策(9月16日)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州、不出县,切实消除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倡导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人员暂缓来县返县,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的其他区域人员非必要不来县,加强进入或途径我县的离藏人员和自驾人员管理,严防疫情输入。确有特殊情况来县返县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时向村(社区)和疾控部门报备,自觉遵守防疫规定。
二、加强车辆流动管理。各乡镇之间除防疫应急、执勤执法、民生、生活物资、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经严格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双码后可以有序流动,其他社会车辆继续实施交通管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县境内公交、出租、城乡客运班线司乘人员一律佩戴口罩,要求乘客扫“乘车码”,使用电子支付方式,控制载客率。
三、加强“落地即检”。有来县返县人员需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线上报备,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进行严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来县返县;各核酸检测服务点、宾馆酒店和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报备审核工作,做到“应报尽报”。各核酸检测服务点要切实发挥已设立的核酸采样点作用,落实测温、现场扫“两码”及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对所有来县返县人员第一时间完成“落地检”,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四、加强重点人群管控。7日内有省内外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来县返县后,采取7+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日内有省内外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来县返县后,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日内有省内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来县返县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健康监测。来自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7日内发生社会面疫情地区的来县返县人员,参照中高风险区来县返县人员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