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常州残疾人就业网上年审咨询电话

社会热点2022-09-16 17:09:05佚名

  注意事项

  1.2020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参加年审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申报单位须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采取造假骗取优惠政策的,例如采取挂靠、挂名等“假用工”方式申报安置残疾人就业,或伪造残疾人证、伤残军人证等其它虚报、瞒报、拒报情况的,一律不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并按《常州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将该单位纳入失信“黑榜”,向社会公布。

  年审咨询电话

  

本文标签: ,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  ,年审  ,按比例  ,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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