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无锡企业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补贴

社会热点2022-09-16 03:23:24佚名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落实企业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补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20〕20号)精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各类企业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企业稳定用工,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锡政办发〔2019〕74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落实企业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之日(2020年1月26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办理新职工录用备案手续,确认将开展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的本市各类企业。

  二、补贴条件及补贴标准

  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之日(2020年1月26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本市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含续签劳动合同)、办理新职工录用备案手续、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且稳定就业满1个月以上的,企业确认将组织新录用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并承诺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按照新录用职工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补贴与以工代训补贴就高不重复享受,企业已领取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补贴,同时符合享受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条件的,可补足以工代训补贴差额。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以职业技能、职业素质、适岗能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护等为主要内容。企业可自主开展培训,也可委托本市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实施培训。疫情防控期间以线上培训方式为主,企业也可采取如自主学、师带徒等适合企业特点的其他灵活培训学习模式。

  四、发放程序

  岗前培训补贴列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出范围,采取预拨方式,直接拨付到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在办理新职工录用备案手续时,可同时确认将对新录用职工开展岗前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对相关企业进行信用情况比对,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等的,按“符合即享受”原则,以符合条件的职工人数计算培训补贴金额,并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的进入拨付环节,按月将补贴资金直接预拨给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

  预拨资金下达后,企业应及时安排新录用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待培训完成后,企业应将培训学习情况(包括职工姓名、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签名确认)资料及时归档备查,培训台账保留期限为两年。

  五、其他事项

  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依托信息管理系统,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的企业及其职工相关信息,做好培训补贴发放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企业开展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对企业或个人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将其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江阴、宜兴市可结合本市实际参照执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

本文标签: ,岗前  ,企业  ,职工  ,疫情  ,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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