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白屈港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原文

社会热点2022-09-16 01:43:51佚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白屈港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苏政发〔2020〕36号)

  白屈港综合整治工程是《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确定的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全面准确做好工程建设征地、占地范围内的实物调查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和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实施白屈港综合整治工程,可有效提升白屈港河道引排能力,进一步完善武澄锡虞区防洪减灾体系,提升区域防洪能力;增强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促进区域水环境改善。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配合做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

  二、白屈港综合整治工程位于无锡市境内,工程征地、占地涉及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街道、黄巷街道,锡山区东北塘街道,惠山区长安街道、堰桥街道和江阴市徐霞客镇、澄江街道、城东街道、云亭街道,共4个区(市)、9个镇(街道)。工程初步征地占地范围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明确,最终按批准的设计文件确定。

  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征地、占地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已批准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的项目停止建设。违反规定进行建设的,一律不予补偿。

  四、自通告发布之日起,除因新生儿出生、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国家政策允许人员迁入外,禁止其他人口迁入征地、占地范围。违反规定擅自迁入的人口,不予移民安置。

  五、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做好征地、占地范围内各项实物调查,并对各项实物调查成果出具认可意见。

  六、工程征地、占地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本通告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需要注意的是:梁溪区广益街道、黄巷街道,锡山区东北塘街道,惠山区长安街道、堰桥街道和江阴市徐霞客镇、澄江街道、城东街道、云亭街道,因上述通告不能办理户口迁入,具体恢复正常时间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或者对应区行政中心公安窗口。

  梁溪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清名路380号

  电话:82852110

  锡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东亭中路8号

  电话:88220529

  惠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惠山大道108-1号

  电话:82225756

  江阴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201号

  电话:86415017

  江阴市局人口管理大队

  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110号

  电话:8682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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