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保险费率已下调至1% 1月至4月期间多缴费用陆续退还

社会热点2022-09-15 00:19:17未知

  江苏省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将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0.5%。按照苏州市人社局工作部署,2017年5月,苏州市区范围(含吴中区、相城区,下同)用人单位已按照新的费率标准开展月度结算。2017年6月,对2017年1月至4月期间的失业保险开展退费结算工作。

  

  苏州失业保险费率由1.5%下调至1%

  2017年5月起,苏州市区范围失业保险已按照新的费率执行,市区范围内7.7万余户用人单位受惠,月降低单位负担2674.5万元。同时,2017年1月至4月期间退还的失业保险费共计10160.17万元,6月起将拨付至参保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开户银行账号。

  苏州市社保中心提醒,请各参保单位及时核对在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的单位银行账号信息,确保此次失业保险退费工作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附:苏州最新五险各险种缴费比例

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单位个人合计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19%

8%

27%

医疗

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8%

2%

11%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1%

——

失业保险

0.5%

0.5%

1%

工伤保险

0.2%~1.9%

——

0.2%~1.9%

生育保险

0.5%

——

0.5%

合计

29.2%~30.9%

10.5%

39.7%~41.4%

本文标签: ,苏州  ,单位  ,失业保险  ,费率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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