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一、从2020年11月18日起,苏州市各市、区分别设立1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凡是进入苏州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储存、加工、销售前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消毒和抽样核酸检测。集中监管仓可由货主自主选择,原则上就近入仓处置。
二、为保障集中监管仓有序运行,集中监管仓入仓实行提前预约,预约时须如实提供货物名称、货物重量等信息。具体可关注“苏食安”微信小程序,在“进口冷链食品”栏目(2020年11月20日上线使用)如实填写申报信息,之前实行电话预约。
三、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经外包装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苏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后方能出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