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 交管服务”水平,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决定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推广时间
第一批推广安排 :自2020年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新疆12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
第二批推广安排 :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实现全国全覆盖。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是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通过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一方面,将减少纸质证明凭证,免去群众粘贴(去除)检验标志的麻烦,更加方便通过手机等方式出示使用;另一方面,将更加便利在车辆租赁、二手车交易、保险理赔等领域应用,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更好服务企业发展。
同时,检验标志电子化是机动车牌证电子化的创新探索,是推动公安交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