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企事业单位:
静态管理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员工,除承担防疫任务、保障基本运转的人员外,均实行居家办公,不做旷工处理。相关人员可就地转为志愿者,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报到,全面参加社区(村)防疫服务工作。
2、生产类企业:
原则上静态管理区域内企业一律停业。对于确需生产的企业,须经区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实行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区域内企业员工实行“两点一线”上班,进入厂区后非必要不得外出。
友情提醒:
区域内所有市民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各居民小区(村)、集聚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外来人员和车辆非必须不得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