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新型肺炎期间严令禁止群体性聚集活动

社会热点2022-09-13 01:05:31佚名

   一、禁止各类公众聚集活动。全区范围内禁止举行文化体育、旅游节庆等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禁止组织健身操、广场舞、球赛等群众性聚集活动;禁止餐馆、农家乐等餐饮行业承办群体性聚餐(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禁止举办各种聚会或群众自发性组织的群体性聚会;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培训等活动。

  二、禁止开展集中展销活动。全区范围内禁止个人和商户举行商品集中展销活动;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型营销活动;禁止所有大型宾馆、商场、保健品市场、交易市场等经营场所举办展销、营销会展等模式的大型经营活动。

  三、暂时关闭部分公共场所。全区范围内暂时关闭科技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游泳馆、球馆、影剧院、酒吧、网吧、KTV、歌舞厅、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文化活动一律取消。所有宗教场所(含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及取消类似相关活动。

  四、严格遵规守纪。疫情防控事关全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暂时禁止的活动及关闭的场所,重新开放时间以通知或公告为准。管控期间,凡是不服从封闭管控、不听劝阻,甚至无理取闹、滋事生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措施从严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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