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桂林建安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政策

社会热点2022-09-12 21:38:01佚名

  建安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

  (一)建安投资奖励

  以各县(市、区)达到会商目标所需的四季度单季度建安投资完成量、增速为基础,根据超出部分的投资完成量、增速按5:5权重采用功效系数法进行评分,选取前五名各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

  (二)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1.以各县(市、区)达到会商目标所需的四季度单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量、增速为基础,根据超出部分的投资完成量、增速按5:5权重采用功效系数法进行评分,选取前三名各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

  2.对实现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年初预期目标的县(市、区),各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

  上述(一)、(二)奖励对象可重复,但第(二)中两类奖励不重复。获奖县(市、区)需将50%(含)以上的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对投资贡献较大的项目。

本文标签: ,建安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资金  ,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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