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寻(第五批)与广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同行人员
乘坐高铁/动车/火车(共14人)
乘坐飞机(共2人)
2、急寻(第六批)与广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同行人员
乘坐高铁/动车/火车(共11人)
乘坐飞机(共2人)
3、急寻与广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同行人员
4、急寻(第七批)与广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同行人员
5、急寻(第八批)与广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同行人员
乘坐高铁/动车/火车(共4人)
乘坐飞机(共2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如果您与确诊病例曾经同行,看到通告后需采取如下措施:
1、同乘人员返家后,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记录,并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2、同乘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当地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居家隔离人员如需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也请与各地疾控中心联系,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4、有疑问请拨疫情防控热线电话: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