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回汕尾政策

社会热点2022-09-12 10:51:42佚名

  浙江宁波回汕尾政策

  汕尾疾控中心2022年1月4日提醒

  我市加强对浙江省宁波市来(返)汕人员健康管理,12月26日以来有浙江省宁波市旅居史来(返)汕人员主动向村(社区)、所在单位、酒店报告,并开展“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

  浙江宁波疫情情况:

  据2022年1月1日晚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消息,宁波本轮疫情确诊病例毒株基因组测序结果为德尔塔AY.57病株进化分支。经比对分析,该病毒病株与镇海区、上虞区疫情的进化分支不一致,排除来自上述地区的嫌疑,与近期越南发现的病例基因相似。

  1月3日晚,浙江省宁波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宁波市北仑区本轮疫情病毒来源尚不明确,根据专家分析研判,不排除“物传人”可能性

  疫情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实时调整,请大家持续关注,建议:

  一、外省市(低风险地区)旅游、出差返汕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二、请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日常要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这“防疫四件套”。

  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有症状要及时就医。如出现新冠相关临床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要自行用药,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第二针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后及时到属地接种门诊接种第三针疫苗。

本文标签: ,疫情  ,宁波市  ,汕尾  ,浙江省  ,病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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