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9月10日前施行校内课后服务(清远市9月10日前施行校内课后服务宣传)

社会热点2022-09-11 22:05:53佚名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将于9月10日前开始实施校内课后服务!

  根据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今年9月起,全市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按照“5+2”的模式,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下午提供不少于2学时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点,并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延长托管服务时间

  市教育局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置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提供早、午餐和午休服务,以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场室和教师资源不足、餐饮条件不具备的学校,要保底做好作业自习、教师答疑等基本托管服务。

  我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也制定了相关方案,要求各校课后服务“一校一案”,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服务对象:本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

  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双职工家庭子女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实行弹性离校机制,但不得强制有需求在校自主学习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

  服务内容:基本托管服务+素质拓展服务

  校内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总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其中基本托管服务要强化作业管理,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服务,小学生争取在校完成作业。

  学校要根据场地和师资条件,结合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开发设置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在校早、午餐服务,以及利用教室、阅览室等相对安静且具备消防安全及相应条件的场所安排午休。

  服务渠道: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

  校内课后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可聘任退休教师志愿者参与,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第三方机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的课程。

  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同时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

  服务保障:出台收费管理办法加强调控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要加强收费管理,防止过高收费。坚持学生家长自愿、普惠非盈利的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和购买服务。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自愿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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