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指南(时间+方式)

社会热点2022-09-11 21:21:21未知

  2022年度清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集中缴费期: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20元

  非本市户籍且不持有本市辖区内居住证的居民(学生除外),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9元。

  三、参保人群

  1、原已在本地参保居民,可不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照当地规定直接缴费。

  2、新参保居民,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保缴费。

  3、在校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

  4、新生儿,原则上出生后90日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免缴出生当年保费。202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应缴2022年度保费。

  四、缴费方式

  1、首次参保人员

  在参保期限内,携带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保个人登记照片(照片规格为:白底,像素358*441,文件大小为14K至40K之间,JPEG格式);若是代办,还需要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乡镇或者社区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居民医保新参保登记手续。

  2、新生儿

  由代理人携带新生儿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新生儿父母双方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新生儿个人登记照片(照片规格为:白底,像素为358*441. 文件大小为14K至40K之间,JPEG格式)、还需要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本市任一街乡镇或社区村的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居民医保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

  3、我市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 在园幼儿

  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4、我市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由就读高校科研院所统组织参 保登记。

  5、我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困难人员,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五、缴费渠道:

  1.自助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并登陆“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自行缴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2.签约扣款缴费。参保人员可到所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签约扣款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扣缴费。

  3.税务部门前台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前台通过POS刷卡缴费,或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微信、龙支付、支付宝、云闪付)二维码缴费。

  4.银行网点前台缴费。既往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我市农商银行网点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六、清远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在校学生可以随家庭户一起参保缴费或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到账的参保人,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当年度中途暂停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在暂停参保的3个月内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并从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未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新入学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到账后,可在参保登记当年9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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