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疾控12月15日发布提醒 清远疾控电话

社会热点2022-09-11 16:57:07佚名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清远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广大市民朋友需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疫情期间,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市民朋友应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规范佩戴口罩和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遵守公共场所的防控要求。

  二、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乡镇和工作单位报备,并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做好个人防护。返清后,按照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有关措施。外省返清人员,倡导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全市各大型商场、超市、KTV、麻将馆、理发洗浴场所、农贸市场、影剧院、宾馆、景区等重点场所经营者应切实落实人员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组织专人查验进入人员健康码和行程卡,对发现红、黄码和行程卡涉及中高风险地区者应立即报告属地社区或三人小组,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有效的措施,通过加强免疫,能使抗体水平快速增长,起到更好的保护效果。目前我市已全面启动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已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或一剂次腺病毒疫苗满180天、18周岁以上的市民,抓紧到就近接种点接种加强针,并积极动员您身边的亲人、朋友尽早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15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清远市  ,疫苗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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