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蓝天保卫战”年终考核“成绩单”出炉。
清远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2,全省排名第17,同比提升3位;
综合指数改善率为8.0%,全省排名第1。
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国家二级标准,PM2.5、PM10、NO、CO、SO2五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
去年11月起,清远分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培训的同时,同步启动企业分级别管理。依据企业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面的情况,将所有企业分为A、B、C三个等级,B级及以下企业在清远启动不良天气应急期间将实施错峰生产措施,A级企业将在不良天气豁免相关“限管停”要求。
对于A级企业,除了在不良天气豁免实施错峰生产外,市生态环境局还联合其他一些职能部门给予其一些政策优惠,以此来激励企业提升等级,让企业与生态环境监管部门联合对大气污染“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