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疾控提醒茂名市旅居史人员尽快报备

社会热点2022-09-11 12:59:07未知

  请以下相应时间曾旅居(含途经)这些地区的人员主动报备: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茂南区(3月21日以来)、广州市从化区(3月29日以来)、广州市南沙区、番禺区(4月1日以来);

  山西省:大同市(3月19日以来)、太原市(3月29日以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3月27日以来);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3月28日以来)、安顺市(3月31日以来);

  重庆市:江北区(3月30日以来);

  青海省:西宁市(3月31日以来);

  四川省:资阳市(3月31日以来)、凉山彝族自治州(4月1日以来);

  北京市:大兴区(3月31日以来);

  湖北省:荆州市(4月3日以来)。

  一、如与官方通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清人员,请在抵清后立即同时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主动报备(报备电话可通过12345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清远发布”查询),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疫措施。

  二、从省外来(返)清人员,实施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返)清,落地可只检测1次)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近14天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市旅居史来(返)清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酒店或目的地社区居委(村)进行报备,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对14天内有上海、吉林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四、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中风险地区所在街镇来(返)清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酒店或目的地社区居委(村)进行报备,实施“居家/集中隔离14天”,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五、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已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

  六、我市在高铁站、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有核酸检测点,来(返)清人员应主动接受检测,如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有可能被赋黄码,个人有瞒报、谎报或违反防疫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文标签: ,清人  ,核酸  ,报备  ,主动  ,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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