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地区核酸规定:
1、近14天内有中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粤返粤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高风险地区来(返)粤人员:14天集中隔离。
3、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粤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并在第1、3、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粤人员:实施核酸检测“三天两检”,每次检测要间隔24小时以上,同时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
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果您目前仍然在外省,尤其是在有疫情发生的地市,请尽快在当地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回到后还请主动报备、主动测一次核酸,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