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药品监管局部署落实对农村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实名登记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发挥农村零售药店监测哨点作用,做好广东省冬春季及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实施范围:此次通知要求的范围为农村零售药店。
自2021年1月29日起,对在农村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药品种类:需要实行实名登记购买的药品种类增多。
由退热类药品扩大至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
及时填报:农村零售药店发现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患者后2小时内要报告乡镇卫生院、镇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