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茂名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如下程序安排入学:
第一批:
①与父母同一户口簿,户口簿地址与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或属购房入户,房产证和户口簿地址一致的单独户;
②三代同堂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到相应就近区域学校入学:三代同一市区户口簿;房产证属入学对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学对象父母无房产的。
第二批:
③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但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
④租房居住(所租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一年以上,并办理市房产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证(2020年8月31日前)。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区域学校入学。
第三批:
⑤具有户籍,已购买新房未入住(未交房)的或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低于80%的;
⑥只有户口簿,没有房产证的单独户;
⑦租赁证未满1年;
⑧挂户(户口挂在亲朋处或空挂在办公室、商铺、车库等非住宅场所)。统筹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学校入学。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均统筹安排入学
有房产证的参照上述③条件安排,租房的分别按上述④、⑦条件安排。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的,按有关政策办理
电脑派位严格按照以上8个程序进行。当符合前一程序条件的学生安排完后,如有学位,即启动下一个程序进行安排。如属符合同一程序条件但学位不足,则按户口簿、房产证、租赁证的年限和居住证、缴交社保的时间先后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