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为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调节水库蓄水量,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上级指示,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将根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和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广宁县横山镇毕陇水库、怀集县三坑水库、封开县、四会市、德庆县、高要区。
三、作业方式:1.车载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2.人工增雨燃气炮
四、影响区域:肇庆市行政区域内
五、注意事项:(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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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残骸体或故障弹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 /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联系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当地人影中心、气象局或公安部门。
(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肇庆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