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春节外地人就地过年补贴申请条件

社会热点2022-09-10 03:29:34佚名

  在我市企业工作且参加社会保险的外省籍务工人员,2021年2月11日至2月19日(大年三十至正月初八)留在汕头过春节的,每人发给400元岗位补贴。

  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址在汕头市)外省籍务工人员(即非广东省户籍)2021年2月11日至2月19日(大年三十至正月初八)留在汕头市;

  2.企业为申请补贴涉及的外省籍务工人员依法缴纳 2021 年 1 月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

  申请渠道: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2月20日至4月30日期间,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持相关申请材料,向缴纳社保费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本文标签: ,至正  ,外省  ,汕头市  ,务工人员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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