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填写
《个人申请表》
二、上传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1、全日制学历证书(系统自动比对成功的则无需上传)
2、工资薪金缴纳个税纳税清单(来珠海工作起至申请时的工资薪金缴纳个税纳税清单)
3、获得全日制本、硕文凭之前(以毕业证载明的时间为界)有在珠海实习经历的须提交《在校生实习说明》(申请人自行撰写《在校生实习说明》签名并提交,无此经历的无须提供)
4、签订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需要申请人提交《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情况说明》(说明签订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的关联性,如集团公司与分公司、子公司等关系。属于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关系的,提交派遣协议等证明)
5、政府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如无要求则无须提供)
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提交多份载明时间日期不一致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