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
1.取消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
2.取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
3.取消我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扩展材料
2020年11月25日,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在涉及人才落户的学历、年龄、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先落户后就业人才引进条件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并新增了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