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珠海摩托车上路最新规定 2020珠海摩托车上路最新规定图片

社会热点2022-09-08 18:08:42未知

  2020年珠海摩托车上路最新规定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第九条 在香洲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摩托车不予注册登记,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执法机关工作用车除外。

  在金湾区、斗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根据生产生活需要严格控制核发摩托车号牌,并可通过设立摩托车禁行路段、时间等措施保障交通安全。核发号牌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禁止未经登记和经济特区外号牌的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禁止在金湾区、斗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进入香洲区行驶。

  扩展材料

  机动车驾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持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二)驾驶未申领号牌的机动车;

  (三)冒领驾驶凭证或者机动车牌证;

  (四)驾驶机动车时不按规定悬挂、遮挡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

  (五)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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