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及之后曾到过厦门市人员入境澳门需接受自我健康管理及多次核酸检测
澳门特区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考虑到福建省厦门市疫情,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7月31日早上10时起,所有在7月25日或之后曾经到过福建省厦门市(包括厦门高崎国际机场)的人士,其健康码将变为黄码,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期间须在开始措施的第1、2、4、7、12天接受最多5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结果不会上载至澳门健康码也不可作为出入境用途。如需将核酸检测结果在澳门健康码显示,则须自费检测。
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