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关于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的公告》(2022年8月25日)
8月25日,我县中风险区开展了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同时对相关环境进行了全面消毒。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根据我县疫情形势变化,自8月25日17时起,将我县有关风险区域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是解除中风险区(瓮安县瓮水街道兴隆社区华都嘉苑5号楼栋)。
二是瓮安县全域已无高中低风险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做好自我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前提下相关场所正常开放、相关活动按规定正常举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8月25日
(以上内容由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于2022年8月25日,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