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民和县调整疫情风险区等级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请示海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 自2022年8月20日17时起,将川口镇史纳铁路家属区4至13号住宅、川口镇老县城大十字北侧东乡手抓河沿面餐馆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将史纳铁路家属区1至3号和14至43号住宅、老县城大十字转角楼背后西门至南门区域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居民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0日